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5月25日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董事刘士君先生和蒋德席先生委托董事李炳源先生、独立董事吴建伟女士和吴革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印韡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为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贷款5000-7000万元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截止到200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8605.4万元,负债总额为8921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
    截止到2006年5月26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25.28万元,本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本项担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8510.4万元的10%;包括本项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8510.4万元的50%。
    本项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签署有关协议并实施,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决定于2006年6月29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06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会议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