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5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8月19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9日以邮件及专人方式送达),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7名,分别为:李炳源先生、刘士君先生、白新华女士、张道立先生、吴革先生、葛志良先生、顾雪君先生,另董事蒋德席先生委托董事李炳源先生、赵良兴先生顾雪君先生委托董事、独立董事吴建伟女士、印韡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吴革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长李炳源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了200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