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5月31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李炳源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4551.65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1.86%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0人。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4551.65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本提案获得通过。
    2、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14551.65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本提案获得通过。
    3、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14551.65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本提案获得通过。
    4、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4551.65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本提案获得通过。
    5、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提取5%的公益金之后,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14551.65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本提案获得通过。
    6、时平生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14551.65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本提案获得通过。
    补选吴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14551.65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本提案获得通过。
    7、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的规定,修改本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200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http://www.cninfo.com.cn)。
    全部修改分项表决均得到14551.65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本提案获得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连云港四季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方乐。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