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评报字(2002)第167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 ) 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 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长安汽车拟投资组建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而涉 及的全部资产进行了评估,以对该部分资产在2002年3月31 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 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
    本次评估采用的基本方法为重置成本法。在评估过程中,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对指定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核实,对长安汽车提供的法律 性文件、财务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审核,实施了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
    经评估,截止于2002年3月31日,在持续使用前提下, 长安汽车拟投资组建长 安汽车有限公司而涉及的全部资产的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占有单位: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净值 调整后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A B C
流动资产 1 3,227.14 3,227.14 3,227.14
长期投资 2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3 414.55 414.55 343.30
其中:在建工程 4 0.00 0.00 0.00
建 筑 物 5 0.00 0.00 0.00
设 备 6 414.55 414.55 343.30
无形资产 7 0.00 0.00 0.00
其中:土地使用权8 0.00 0.00 0.00
其他资产 9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10 3,641.69 3,641.69 3,570.44
流动负债 11 0.00 0.00 0.00
长期负债 12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13 0.00 0.00 0.00
净 资 产 14 3,641.69 3,641.69 3,570.44
项 目 增减值 增值率%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0.00 0.00
长期投资 2 0.00 0.00
固定资产 3 -71.25 -17.19
其中:在建工程 4 0.00 0.00
建 筑 物 5 0.00 0.00
设 备 6 -71.25 -17.19
无形资产 7 0.00 0.00
其中:土地使用权8 0.00 0.00
其他资产 9 0.00 0.00
资产总计 10 -71.25 -1.96
流动负债 11 0.00 0.00
长期负债 12 0.00 0.00
负债总计 13 0.00 0.00
净 资 产 14 -71.25 -1.96
    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02年3月31日起计算,至 2003 年3月30日止。超过2003年3月30日,需聘请中介机构对委估资产重新评估。
    本报告专为委托人及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 而作。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本 报告书。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 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 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人代表: 张宏新    注册资产评估师: 邸雪筠
    注册资产评估师: 许 钧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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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010)6804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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