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就与中国建设 银行签订重大合同事项公告如下:
    2001年11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签订了《长安奥拓轿车15万 辆技改项目银企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建设银行将于今年起陆续为本公司的奥拓 轿车15万辆技改项目提供12亿元人民币贷款,贷款总期限为8.5年。
    15万辆项目是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1998年联合行文以国经贸改[64]号文批复 的重点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4010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44231万元。 固定资 产投资资金中,120000万元为中国建设银行贷款,其余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企业自 筹(募股资金)。该项目由五个子项目组成, 本公司承建的子项目主要以发动机生产 线,整车生产线和技术开发中心的建设为主。整个项目由本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