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董事会决定,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1997年4月4日上午9时在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长安宾馆会议室召开1997年度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一、会议的议题是:
    1、审议公司于1997年度向境内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A股”)及上市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A股发行及上市的议案;
    2、审议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A股发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的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7年3月28日,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三、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凡出席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可在会议召开前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或直接前往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参加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备齐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及代理人身份证。
    四、其他事项
    1、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中国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联系电话:(86)811-7591349;7855318
    传 真:(86)811-7866055;7870261
    注:1997年3月8日之后,因重庆市电话号码升位,以上联系电话和传真号改变为:
    联系电话:(86)023-67591349;67855318
    传 真:(86)023-67866055;67870261
    邮政编码:630023
    3、联系人:向明强 严长云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