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1年5月15 日召开的 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利润分配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122666.6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 派发现金0.38元(含税),扣税后,向A股个人股股东实际每10股派0.304元。
    二、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6月18日下午三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 在深 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A股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6月18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1年6月18日。 除息日为2001年6月19日。
    四、具体分配方法
    1.A股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B股公众股股东可于2001年6月22日起到其托管券商或其托管银行处领取港元 股息,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公司章程》规定以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5 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1.0605为准。
    3.若A股股东在2001年6月19日办理了转托管的,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若B股股东在6月21日办理了转托管的,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4.国有法人股与高管股股息由公司负责派发。
    五、本次派息后公司股份结构不变
    六、咨询
    咨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咨询电话:(023)67591349、67591249
    传真电话:(023)6786605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