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0月31日,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在重庆长安宾馆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经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51711.46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约68.38%,达到本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经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的报告》。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发起人《关于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的议案》。
    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筹组费用的报告》。
    六、会议选举了赵国华、江从寿、赵泽民、景之金、简树粱、陈成、赵鲁川、王重生、山内启司、渡边高光、铃木俊义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七、会议选举了李栩、周夏英、杨中斗、汪阳、张金堂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八、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工作计划安排及未来发展的报告》。
    九、会议一致通过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1996年度会计师的议案》。
    十、会议一致通过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申请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议案》。
    十一、会议一致通过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向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部分在建工程的议案》。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创立大会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董事长:赵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