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安汽车”)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06年5月9日刊登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于2006年5月11日正式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后,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现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850,425,966 52.47%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738,290,531 45.55% 国家股 - - 国家持股 国有法人股 850,399,200 52.47% 国有法人持股 738,255,200 45.55% 社会法人股 - - 社会法人持股 募集法人股 - - 募集法人股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法人持股 其他持股 26,766 0.00% 其他持股 35,331 0.00% 二、流通股份合计 770,423,234 47.5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882,558,669 54.45% A股 350,423,234 21.62% A股 462,558,669 28.54% B股 420,000,000 25.91% B股 420,000,000 25.91% H股及其它 - - H股及其它 三、股份总数 1,620,849,200 100% 三、股份总数 1,620,849,200 100%
    注:“其他持股”为公司董事、监事持有的股份。
    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即2006年5月11日(G日),本公司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在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长安汽车现有非流通股股东有限售条件股份的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的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月) 承诺的限售条件 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 G+24个月之后 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 10 G+36个月之后 权之日起,至少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45.55 G+48个月之后 或者转让;上述24个月届满后,非流通 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 份,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 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三、备查文件
    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公告;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