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铃集团”)于2004 年10 月28 日在南昌市签署《关于设立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书》,双方拟以自有资金共同投资10,000 万元设立“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控股”)。拟设立的江铃控股注册资本10,000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方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公司 5,000 50% 江铃集团 5,000 50%
    该事项须经双方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于2004 年10 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以自有资金5,000 万元投资设立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与江铃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江铃控股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二、出资协议书主体介绍
    ㈠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㈡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⒈企业名称: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⒉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号
    ⒊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⒋法定代表人:王锡高
    ⒌注册资本:人民币42,085万元
    ⒍主营业务:生产汽车、发动机、底盘、专用(改装)车、汽车零部件、汽车质量检验、销售自有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等。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江铃控股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和江铃集团各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50%,公司主要业务为: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对外贸易经营;物业管理;家庭日用品、机械电子设备、工艺美术品、农副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所在地为江西省南昌市。
    四、出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⒈在协议签订后二日内,双方应将现金出资足额存入江铃控股开设的临时帐户;
    ⒉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推荐5 名董事候选人,江铃集团推荐4 名董事候选人;
    ⒊公司设董事长1 人,由公司提名,副董事长1 名,由江铃集团提名;
    ⒋该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投资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江铃集团两个优势企业的强强联合,建立进一步合作的纽带。由于该项投资规模较小,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影响不大。
    六、备查文件
    ⒈公司与江铃集团签署的出资协议书;
    ⒉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10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