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3人,董事赵鲁川先生、徐留平先生因公出差未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⒈关于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投资设立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各以人民币现金5,000万元出资设立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控股"),双方各持有江铃控股50%的股权;江铃控股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业务为: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对外贸易经营;物业管理;家庭日用品、机械电子设备、工艺美术品、农副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所在地为江西省南昌市。
    ⒉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江铃控股筹建和设立工作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