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4人,董事徐留平先生因公出差未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⒈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⒉关于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