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2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到会5名,会议由郭仁堂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及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核销流动资产损失的方案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年薪制考核结果。
    八、审议通过了《子公司管理办法》修改方案
    九、审议通过了对延边公司法人代表实施奖励的提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修改《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的方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履行了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义务;公司董事会作出了以上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