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概述
    公司第一大股东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于2002年10月22日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持有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国家股7116.2万股中的3,800万股转让给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合计转让价款193,800,000.00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2002]482号)的精神,同意将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所持我公司7116.2万股国家股中的3,800万股转让给金诚公司。
    二、股份转让后主要股东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我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但前十名股东将发生变化,见下表:
    1、截止2002年6月30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71,162,000 30.45 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4,258,000 10.38 3 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 10,998,000 4.71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49,300 2.93 5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2,899,305 1.24 6 延边永嘉经贸有限公司 1,950,000 0.83 7 景阳证券投资基金 1,908,849 0.82 8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 1,037,962 0.44 9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903,017 0.39 10 唐成勇 406,544 0.28 2、转让后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8,000,000 16.26 2 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33,162,000 14.19 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4,258,000 10.38 4 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 10,998,000 4.71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49,300 2.93 6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2,899,305 1.24 7 延边永嘉经贸有限公司 1,950,000 0.83 8 景阳证券投资基金 1,908,849 0.82 9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 1,037,962 0.44 10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903,017 0.39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受让人与出让方没有关联关系。
    五、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书》、《财政部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家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