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8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到会5名,会议由郭仁堂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通过了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会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董事会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配股资金投资项目改变方案》、《延吉公司增加3000万元投资方案》、《对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本调整的方案》、《设立吉林敖东集团金海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方案》、《设立吉林敖东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方案》、《年薪制实施方案》、《无形资产管理办法》、《保益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延边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方案》、《关于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程序合法。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履行了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义务;公司董事会作出了以上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