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中国加入WTO后医药市场的竞争环境,有效整合吉林敖东的医药产业资源, 实现公司向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医药产业集团发展, 公司在控制经营风险的 前提下积极探索各种发展途径,在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公司 本部侧重发展生物制药及新医药等高科技医药新领域,拟将现有资产以转让、 租赁 等有偿使用方式转移给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以下简称“延边公司” )。(本公司于2001年9月29 日在《证券时报》公告关于成立“延边公司”的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为此,公司作如下提示性公告:
    一、公司将现有医药品种评估作价后出售给延边公司。
    二、公司将现有生产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有偿使用的方式 租赁给延边公司。
    三、逐步实现吉林敖东从传统的中药生产企业向集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医药 科研开发为一体的控股性集团公司转变。转型后, 公司将通过收取对外投资回报和 收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租赁费的方式取得收益。同时, 公司将从传统中药向生物 制药、新医药领域拓展,建立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延边公司成立后,同其他控股子公司一样,该公司财务结算一并进入公司结 算中心,从而做到公司统一调度和管理资金。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各项数据评估、审计确认后召开董事会议, 在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方案。本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