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5月30日,本公司获悉在"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上市过程中,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吉林敖东和延边公路等机构和人员,因没有及时、准确披露收购、持股信息,中国证监会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告知书》正陆续送出。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5月31日停牌一小时,上午10:30分起复牌交易。待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