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吉林敖东
    股票代码:0006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住 所:延吉市延龙路608号
    通讯地址:延吉市延龙路608号
    联系电话: 0433-2876112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6年11月6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吉林敖东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敖东 指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延边国资 指 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注册地:延吉市延龙路608号
    法定代表人:杨久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2224001001144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有偿调剂和转让出售、拍卖、兼并、改组、股份制企业(国股)股利交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06年11月3日,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利用大宗交易的方式,将持有的吉林敖东14,333,949股(占吉林敖东总股本的5%)社会公众股股份转让给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款共计228,206,071.83元。转让完成后,延边国资共计持有吉林敖东15,879,949股,占吉林敖东总股本的5.5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吉林敖东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杨久全
    签署日期:2006年11月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营业执照;
    (二)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买入交割凭证。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杨久全
    日期:200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