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3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分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李秀林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11,504,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0%。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1,504,3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86,678,985股的38.90%。本次股东会议没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参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7个议案。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1,504,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 通 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1,504,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 通 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11,504,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 通 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同意111,504,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 通 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母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117,138,347.07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1,713,834.71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5,856,917.3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转入361,730,431.25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61,298,026.26元,本年已分配股利110,227,650.0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1,070,376.26元。
    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次不进行利润转送红股、派发红利,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以"缩股+派现"的方式实施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了现金2.14元(含税)。
    同意111,504,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 通 过。
    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11,504,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 通 过。
    7、审议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本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58,976,063股回避表决该议案。
    同意 52,528,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 通 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
    2、律师姓名:崔雪梅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与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对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