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5年7月25日召开的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非流通股份按照1:0.6074的缩股比例进行缩股。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5,049.69万元变为28,667.8985万元,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不因缩股产生任何变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5年7月26日)起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本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5年7月26日)起90日内,若债权人因本次缩股减少注册资本事宜要求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本公司将及时予以清偿或提供有效担保。债权申报: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正本及复印件到本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正本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正本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正本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88号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33700。联系人:姚慧 电话:0433-6240502;王振宇 电话:0433-6225025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