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6月28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覃虹
    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说明: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5680.6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0.08%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预案
    因工作需要,选举殷明坤担任公司董事。
    殷明坤: 5680.6万股同意、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股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锦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