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与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充分协商,我公司向光大银行贷款1.27亿元本金及利息于2004年4月16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诉讼案已转入正常还本付息程序。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一、我公司与光大银行借款历次公告情况:
    1、2000年12月29日公告贷款情况
    2、2002年3月1日公告收到应诉通知书
    3、2002年4月6日公告收到判决书
    4、2002年中报及2002年年报中亦有说明。
    二、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截止2004年3月21日,双方确认我公司欠光大银行贷款本金101,557,524.72元,利息26,260,029.21元。
    2、同意我公司在四个年度内还清贷款本金。
    3、同意用我公司所属的哈尔滨正明锦江大酒第9、10层房产抵偿所欠利息。
    4、同意所欠本金按五年期正常贷款利率执行,按季收息。
    5、协议其它内容详见公司2003年年报。
    三、此和解协议的达成缓解了公司还款压力,对我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