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9月12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53份。
    总计53位股票投资者诉称:因我公司1999年11月3日所发布“关于收购上海圣方科技有限公司98%股权的方案》”公告,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导致股票投资受损。要求:我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总计金额1,752,389.80元;当时涉案八位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担诉讼费。
    公司正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聘请律师按法律程序进行工作。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