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02年8月27日从第一大股东西安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圣方)处获知:西安圣方已与上海华显数字影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显)、上海共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创业)草签了意向性《合作协议书》,西安圣方拟将所持有的我公司股权(87,25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28%)依法托管或转让过户给上述二公司。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 概述
    西安圣方(作为甲方)与上海华显、共同创业(二公司并称乙方)于8月18日在上海草签意向性《合作协议书》。
    上海华显:法定代表人:郭梁,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开发生产新型显示类产品及相关器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实际控股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同源置业有限公司。
    共同创业:法定代表人:郭深,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创业投资,企业资产经营管理,电子、通讯、网络和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投资咨询服务。实际控股股东:北京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
    上海华显与共同创业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兄弟关系。
    二、意向性协议书基本内容
    1、出让数额
    西安圣方所持本公司87,255,6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28%。
    2、出让方式
    上海华显和共同创业拟以承担甲方所欠部分银行债务、支付部分现金及资产置换的混合方式,先托管后转让。托管期限暂定为2年。
    因西安圣方所持有的我公司股权已被银行质押且被法院冻结,目前双方正积极与债权人及有关方面协商,因此该事项的进程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两方在取得充分认可的情况下,方可签订正式协议。有关此事进程方面的信息,我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此项合作得以顺利实施,将向公司注入新的活力,使公司在资产、资金等方面得以优化,对扭转公司目前所处困境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