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8月6日上午9:30分在陕西省眉县汤峪温泉宾馆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40,467,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共计9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张鹏飞先生主持,经与会股东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以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同意股数为140,467,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2、审议通过了中止购买武汉蓝天房地产项目的提案
    同意股数为140,467,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淼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