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送红股、 公积金转地股本方案, 已获 1997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 理办公室批准,现将送红股、转增股本事宜公告如下:
    一、送、转股方案
    本公司1996年度送、转股方案为:每10股送5股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股转增1股。送、转股前总股本为 147287000 股, 送、 转股后总股本增至 2356592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日
    本次送、转股股权登记日为1997年4月24日,除权日为1997年4月25日。
    三、送、转股对象
    本次送、转股对象为:截止1997年4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深 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牡石化”股东。
    四、送、转股方法
    本次公众股送、转股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记入其证券帐户。国有股、法人股的 送、转股也由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直接记入其证券帐户。若投资者在1997年4月25 日 和28日办理了“牡石化”的转托管,其红股有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五、本次送、转股期间“牡石化”股票不停牌。
    六、本次所送、转可流通股份起始交易日为1997年4月29日。
    七、咨询机构: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牡丹江市东三条路98号
    咨询电话:0453-6224097
    
199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