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友大正评报字(2001)第060号
    一、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武汉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评估目的:提供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武汉蓝天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该房地产项目的价值依据。
    三、评估对象:武汉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的淘金广场第二、五层。
    四、评估基准日:二00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五、评估方法:市场比较法
    六、评估结论:至评估基准日,淘金广场第二、五层房地产项目的评估值为24, 467.82万元。
    七、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
    本次评估的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要求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 定的现行公允市价,评估工作中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项以及特殊 的交易方可能追加的付出价格等对评估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 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拒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至2002年10月30日前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禄
    注册评估师:刘朝晖、顾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