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2007年4月9日收到牡丹江市财政局牡财企[2007]3号《牡丹江市财政局关于给予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贴的通知》:“根据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困难补助的批复》的精神,我局同意给予你公司困难补助100万元,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你公司要按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将上述困难补助计入补贴收入科目。”此款项已于2007年3月29日从财政帐户打入我公司帐户。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