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字[2006]207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收购资产方案请查阅2006年10月31日、2006年11月1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