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06年6月30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定达成的《债务和解协议》,公司出售全部资产用于清偿公司一般债务本金的20%之后,公司应收款项将转让给牡丹江森森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为无资产、无负债的“净壳”公司。
    现公司已履行完毕《债务和解协议》,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6)牡民商破字第1-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了公司的破产程序。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由牡丹江森森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收。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