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8月28日与牡丹江丹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江石化”)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将全部固定资产、部分流动资产及相关债务以1.2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丹江石化。协议签署当日,丹江石化将第一期付款105,979,129.87元支付给本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与丹江石化已完成了相关资产的交接,具体资产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取得的款项105,979,129.87元,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管下,履行了债务和解协议,向公司相关债权人进行了支付,对于未按本公司要求提供帐户的债权人的支付金额,公司企业监管组已按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进行了提存,债务和解协议已在《债务和解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