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9条的规定,"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在每月前五个交易日内披露一次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经请示企业破产监管组同意将目前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于3月17日被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还债程序,3月21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企业监管组,依法对公司进行接管,公司全部活动由企业监管组负责。
    二、公司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法院目前正在进行债权申报、债权审核工作,并确定6月30日召开债权人会议,下步运作方向有待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确定,目前公司前景不明。
    三、公司下属主要生产经营企业(石油化工厂)因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倒挂因素导致企业亏损,目前仍处于停产状态。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