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六次董事会议于2005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7月24日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到会表决董事8人,缪国英董事授权仲林森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龚鹏董事授权熊学峰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张俊瑞董事授权李红旗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4年年报及摘要;
    二、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2004年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129,117,733.4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26,382,927.61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55,500,661.04元。本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的说明(详见2004年年报)。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4日
    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原部分高管人员、董事、监事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及其他犯罪行为被牡丹江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已被刑事拘留,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公司重新编制了公司2004年度报告并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人发现,该重新编制的2004年报中所涉及的财务数据采取了更为审慎的处理,并对原财务报告中的有关预付帐款、存货、固定资产、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以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调整,并因此调整2004年度净利润131,292,823,42元,调减了2004年年初留存收益128,249,19388元。
    与此同时,本人认为:
    1、公司仍然存在大量到期末清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大量对外担保事项,以及大量未决诉讼,这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处理。
    2、尽管公司大额计提了应收款项减值准备,但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仍有较大比重。建议公司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清收应收未收帐款,尤其是积极清收大股东欠款。
    3、有于司法机关的司法调查尚未结束,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以及其中财务数据的编制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
    4、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公司“资产负债表”中2004年12月31日“预付负债”余额为146,377,040.78元,该数据与年度报告“十”(三)(5)“预计负债调整事项”所述“本公司以前年度的担保等法律诉讼损失没有及时记录在相关年度。本公司从新鉴理了法律诉讼损失资料,按照法律诉讼判决发生的年度,计算相应的法律诉讼损失,包括本金、违约金、利息等。本公司对此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其中2004年度预计负债25,481,040.78元,2004年以前年度预计负债57,656,000.00元”不尽相符。
    6、除以上意见外,本人原则上同意该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张俊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