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牡丹江市公安部门关于公司印章应使用防伪印章的通知精神。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2005年6月10日起启用新的公司公章、董事会公章和财务印章,原公司公章、董事会公章和财务印章(原财务印章丢失)一律做废。从新公司公章、新董事会公章和新财务印章启用之日起,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新的公司董事会承担。原公司公章、董事会公章和财务印章所形成的空白凭证和文件一律做废,停止使用。再行使用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