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2004年4月30日前披露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1、2.2和6.3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予以了公开遣责。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公司董事会就此特向投资者致歉。今后,本公司决心进一步规范运作,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