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安徽省政府决定将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省投资集团”)持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海螺集团”)的部分权益转让给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海创公司”)。转让后,省投资集团公司仍持有海螺集团51%的股权,保持绝对控股地位,海创公司持有海螺集团49%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的协议已于2003年8月12日签署,现正在办理股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