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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11月13 日上午8: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王燕谋先生、匡炳文先生、郭文叁先生、郭景彬先生、李顺安先生、朱德金先生、余彪先生、李剑先生、张可可先生出席了会议,监事王俊先生、齐生立先生、唐宗文先生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郭景彬先生主持,审议了《关于变更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变更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决议
    根据公司增发3000万新股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将用于五个项目,分别为:投资19,738.70万元于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门窗型材项目;投资19,450.62万元于宁波海螺塑料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塑料门窗型材及3万吨混合料项目;投资19,880.26万元于西安海螺塑料型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门窗型材项目;投资19,602.35万元于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塑料门窗五金配件项目;投资4,990.00万元于组建科研测试中心项目。
    由于证券市场的原因,公司2001年5月底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增发新股,到2002年3月中下旬实施,整个过程历时一年的时间。其间,由于项目合作方、市场情况变化等原因,原募集资金项目中的西安年产3万吨塑料型材项目和芜湖年产300万套塑料门窗五金配件项目已不适宜继续进行。宁波年产2万吨塑料型材及3万吨混合料项目由于投资方式变化,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35,237.13万元。鉴于此,公司根据芜湖年产12万吨塑料门窗型材项目的立项批文(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海政(2001)074,076,077,079 号文和芜湖市计划发展委员会计工[2002 ]396,397,398号文)及各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决定在已经完成的芜湖年产3万吨塑料型材项目、宁波年产2万吨塑料型材及3万吨混合料项目和科研测试 中心项目的基础上,将34,759.63万元投入芜湖年产12万吨塑料门窗型材项目,剩余477.5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亦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是为了确保股东和公司利益,且更有利于壮大公司主业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需要,批准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并将其提交于公司200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决定,公司将于2002年12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