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评报字[2003]第67号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令、法规,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运用资产评估法定或公允的方法和程序,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就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因腾笼换业当期损益在评估基准日需得到补偿的公允市场价值做出了评估。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因腾笼换业在评估基准日当期损益需得到补偿的公允价值,为有关单位对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当期损益予以补偿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范围和对象是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因腾笼换业而受影响的当期损益。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3月31日。
    由于委估对象是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因腾笼换业在评估基准日需得到补偿的当期损益,资产评估以持续使用原则、公开市场原则和替代性原则为前提,主要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在进行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进行反复核实、估算、调整确定。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得出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02年12月31当期损益的补偿评估值。现将评估结论要点报告如下: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当期损益补偿评估值为2,773.31万元,其中停工损失为2,473.31万元,试生产期间机会损失为300.00万元。
资产评估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3年3月31日 资产占有单位: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补偿评估值 备注 停工损失小计 2,473.31 试生产期间机会小计 300.00 当期损益补偿评估值合计 2,773.31
    本报告有效期一年,即自2003年3月3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有效。
    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上述评估目的使用,评估师的责任是就该项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发表专业意见,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不代表对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的任何判断。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沈琦之
    注册资产评估师:陈志红
    注册资产评估师:周吉伦
    二OO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