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九六年十月十日在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何清山先生为董事长;
    温泽民先生为副董事长。
    二、聘任温泽民先生为总经理;
    王在武先生为副总经理;
    姜小兴先生为副总经理;
    刘其珉先生为总工程师;
    翟耀鲁先生为总经济师;
    姜纯璞先生为总会计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创立后的目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法规的规范下,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使公司成为产权明晰、法人制度健全、经营机制灵活、产品畅销、质量上乘、竞争力强、管理科学、驰名中外的规范化上市公司,用较好的经济效益给国家和社会公众股东较高的回报。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