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03年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2月17日在北京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长陈永胜先生主持了会议。到会监事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及经理班子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班子成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犯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情况认为,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所涉事项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在以货币资金收购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剥离社会生活服务性资产后的生产经营性资产的45%并以其作为出资与咸阳厂共同设立咸阳石油钢管钢绳有限责任公司和以货币资金分别向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和宝鸡石油钢管厂收购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共计38%股权的两项关联交易事项中,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