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7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5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6年末总股本2396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对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18元现金),共计派发现金4,792,320.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派息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7月10日,除息日:2007年7月1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7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息于2007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有限售条件股份(含高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济南市经十西路1999号石油济柴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谦惕 余良刚
    咨询电话:0531-87422716
    0531-87423353
    传真电话:0531-87423177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