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9月26日在本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66,570,1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45,340,000股的45.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开胜律师列席了本次大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强指定公司董事郑力齐主持,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2002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529,976.3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5%提取法定公益金,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62,489,795.98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3,790,275.85元。
    鉴于公司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当中,资金需求较大,因此决定2002年半年度利润不分配。
    同时,为了公司发展,决定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为:以公司2002年半年度末总股本14534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每股面值1元,共转增4360.2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8894.2万股。
    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方案。
    同意:66,570,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田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66,570,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开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