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8月11日在本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66,574,2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45,340,000股的45.8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连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开胜律师列席了本次大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八名成员组成,他们是:李强、万寿义、冼国明、郑力齐、郑洋、周海冰、林浩、宫晓冬。其中万寿义、冼国明为独立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选举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人选进行了逐个表决,具体表决情况为:
    1、选举李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6,57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万寿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6,57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冼国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6,57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选举郑力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6,57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选举郑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6,57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选举周海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6,57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选举林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6,57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选举宫晓冬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66,57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他们是:周延路、杨帆、王东,其中王东为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周延路、杨帆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本次监事会任期三年。表决情况为:
    1、选举周延路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66,57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杨帆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66,57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章程修正案;
    1、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六条
    同意:66,57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修改《公司章程》第八十条
    同意:66,57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大连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开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