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现将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被冻结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已接到第一大股东大连渤海集团有限公司通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29,028,071股,原于2001年9月12日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现已解冻;因诉讼原因,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将大连渤海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29,028,071股冻结,冻结期限至2003年6月12日。
    
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