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 年8 月14 日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 号万柳亿城中心16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孙勇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 人,代表股份数134,722,38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11,045,768 股的43.31%。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无网络投票情况。
    2.本公司无外资股。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合作开发晨枫家园及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34,722,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二)关于万城置地向农行申请贰亿元两年期贷款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34,722,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