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6年2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2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17层亿城股份会议室召开会议。公司实有董事9名,参加会议董事8名,郑洋董事未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2名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北京亿城向外经贸信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亿城")为补充流动资金,拟以亿城天筑项目土地使用权为抵押保证,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本公司为北京亿城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此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