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5年4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5年5月1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17层亿城股份会议室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实有董事9名,参加会议董事7名。亲自参会的董事有:李强、田源、万寿义、周海冰、孙勇、鄂俊宇、郑洋,共7人;冼国明、宫晓冬董事未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关于万城置地申请1.5亿元两年期贷款的议案
    同意万城置地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期限24个月。此项贷款将专门用于支付"万城华府"二期项目的建安工程和配套设施工程费。以万城华府二期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及此项目的部分未来地上建筑作为此笔贷款的抵押物。
    参会有效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设立江苏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江苏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房地产业务拓展。江苏亿城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200万元,全资子公司亿城地产出资800万元。
    参会有效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