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5年3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05年4月3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1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公司实有董事9名,李强、田源、冼国明、万寿义、周海冰、宫晓冬、孙勇、鄂俊宇、郑洋等9名董事均亲自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强先生主持。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5]15号《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公司决定修改拟提交2005年4月19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形成新的章程修正案。新的《<公司章程>修正案》仍需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修正案共包括18个议项,董事会对此进行了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
    参会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大连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