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将我公司转让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连渤海”)法人股股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此次转让给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的“大连渤海”法人股585万股, 占“大连渤海”总股本的6.92%。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6元, 转让金额为人民 币23,751,000元。
    二、本次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大连渤海”的法人股。
    三、本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目前及此前六个月内没有持有或 买卖“大连渤海”的流通股份。
    四、本公司此次转让的585 万股“大连渤海”法人股股权无质押和其他任何法 律争议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南星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