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连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3月7日在大连渤海饭店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129,855,7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83,413,000股的45.82%。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61,974股;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29,793,809股。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强先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万寿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开胜律师列席了本次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为:
    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工作需要,郑力齐先生已辞去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孙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129,855,7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
    流通股同意:61,9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非流通股同意:129,793,8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开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三月七日